无责免赔
无责免赔是车险合同中的一条款。“无责免赔”条款具体指:当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其后如果保险车辆一方无事故责任,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导致了无责方索赔无门或事故方主动多承担责任以获得高比例赔偿的现象,引发了舆论的诟病。
对方全责又无赔偿能力只能自己认倒霉
常师傅是沈阳的一位旅游大巴司机,2008年他驾驶大巴拉着游客从大连返沈,在沈大高速公路营口段,与一辆从中央分隔带冲过来的大货相撞。车上几位游客受伤,其中一人脾摘除。常师傅的车被严重损坏,经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车损为14.5万元。对方肇事司机(也是车主)当场死亡。交警部门很快做出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酒后无证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方车主已死,家里没有赔偿能力,车也没保险。但常师傅为自己的车买了全保险,于是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提出了理赔申请,没想到保险公司却以保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为由,拒绝赔付常师傅修车费用。
对方全责且逃逸,车辆也要自己修
出租车司机老胡也遇到同样的遭遇,去年一天的晚上10点,他驾车与一辆捷达车相撞,虽然车损坏不是很严重,但对方司机下车后直接跑了,把肇事的捷达车扔在了现场。经沈阳市交警支队大东区大队事故科查询,发现捷达车牌是假牌照。因没有其他线索,逃逸司机无法查获,警方无法认定该事故责任。事后,沈阳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认定,老胡的出租车损失为2913元。找不到对方,老胡只好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不过保险公司认为,对方驾驶员肇事后逃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依据保险条款的约定,保险公司不应向无责任的原告承担理赔义务,因此拒绝向无责任的老胡承担理赔责任。
全险
全险(亦称全保),普通老百姓理解好像是保险买全了,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可以赔的,这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可能的,现实中,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险种多达几十种。一般来说大家认可的全险指: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此外还有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
买了“全险”只陪70%
小张的车在停车场被别人的车刮了一下,对方事后逃逸。小张找到投保的平安车险。奇怪的是。保险公司认为,对方属于肇事逃逸,只赔70%,也可以不赔偿。但是最后,中国平安还是赔了小张70%的损失。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琦彬认为,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往往偏向自身利益。
汽车“全险”只为招徕客户
面对形形色色车险方案,无所适从的车主们往往为了图省事,认为买份“全险”就万事大吉了。但业内人士透露,其实保险商当初发明“全险”这个似是而非的概念,只是为了招徕客户,殊不知“全险”并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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