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报刊零售单位和个人的设立
办理机构:县广文局
办理时限: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1、有熟悉图书报刊经营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人员;
2、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常住户口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有一定的设施和资金,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
4、已被处以吊销该项目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10年内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申办材料:
1、开办书报刊零售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原件);
2、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学历证(初中以上)和无业证明复印件;
4、经营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5、验资证明材料(会计事务所)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审查申请材料(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办条件逐一审核);
2、经营单位填写书报刊发行业经营申请表;
3、实地察看,验核经营项目所要求的场所、设施及网点设置情况;
4、符合书报刊零售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5、新闻出版局复核审批;
6、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
7、领证人在审核登记表上签收。
收费标准及依据:
1、证照工本费60元/套
2、苏价费(98)239号
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人的设立
办理机构:县广文局
办理时限: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决定
申办对象资格:
1、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常住户口;
2、有熟悉电子出版物经营业务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
3、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
4、有适合业务需要的计算机及其它设备和固定的营业场所;
5、已被处以吊销该项目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10年内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申办材料:
1、开办电子出版物零售的单位和个人的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单位的名称、地址、企业类型、资金来源及数额(原件);
2、工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资金信用验资证明(会计事务所)复印件;
4、法人代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计算机技术资格证明(初级以上)、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无业证明复印件;
5、计算机设备清单和经营场地房屋租赁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
1、审查申请材料(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申办条件逐一审核);
2、经营单位填写《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核登记表》;
3、实地察看,验核经营项目相应的场所、设施及网点设置情况;
4、符合电子出版物零售单位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5、市新闻出版局复核审批,在审核登记表上加盖市新闻出版局公章;
6、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加盖市新闻出版局公章;
7、领证人在审核登记表上签收。
收费标准及依据:
1、证照工本费60元/套
2、苏价费(98)239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发证
办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申办对象资格:
1、年龄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 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4、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办理程序:
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考核的人员填写考核申请表→由单位或直接向有资格的考核单位提出申请→考核单位收到考核申请后,应在60日内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安监局统一报省安监局审查,由省安监局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考核不合格的,允许补考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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