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转(征)用土地审批

便民问答来源2008-12-28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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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建设项目转(征)用土地审批
行政机关: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主办部门::耕地保护股
有关文件依据:苏政办发[1995]62号
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155号
财综[2002]93号
苏财综[1999]87号
苏财综[2001]145号,苏价涉[2001]281号
苏价房[2000]319号,国土资发[2000]121号
财综[2001]94号
收费标准: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1600元/亩
土地用途变更费1-2元/平方米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4元/平方米
耕地开垦费3333元/亩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2%-3%收取
征地包干服务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收取
勘界费200元/亩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
行政机关: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主办部门:耕地保护股
有关文件依据: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涉[1995 ]155号
收费标准:管理费0.3元/平方米(不超过50元)
责任人:刘学胜 程琴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审批
行政机关: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主办部门:耕地保护股
有关文件依据:国务院令[1995]55号,苏价房[1995]115号,苏土计[1995]63号,苏价房[1995]155号,苏土计[1995]64号
收费标准:土地出让金,按土地评估价征收(经营性用地按招拍挂成交价收取;土地出让业务费,按土地出让金总额2%收取;土地转让业务费,按土地转让总额2%收取
责任人:刘学胜 程琴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土地登记
行政机关:沭阳县国土资源局
主办部门:地政地籍股
有关文件依据:苏价房[1999]134号,苏财综[1999]81号
收费标准:土地登记费: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瞀管理事业单位每宗收取10元;2、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面积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3、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平方米(含25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平方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4、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面积在500平方(含500平方米)以内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平方米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5、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责任人:王金加 王加涛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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