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棒杀伤人金毛犬遭恐吓,答主:爱狗人士应理性爱狗

地方资讯腾讯传媒2018-01-03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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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长沙警察“棒杀金毛犬”的相关视频、图片内容,引起很多网友关注。视频显示,一只金毛狗被拴在石墩上,身上布满血迹,一民警手持长木棍,击打金毛头部,金毛被打倒在地,有不少人围观。该视频发布后,众多网友质疑警方当街用木棍扑杀狗的行为太过残忍。

当晚,长沙天心警方回应:因接到群众报警,其在芙蓉南路“现代空间”被狗咬伤,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因民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未找到狗主人,手枪射击又容易跳弹伤人,为防止该狗伤害更多行人,民警遂用木棍对狗进行扑杀。但事发后,当事民警的手机不断被陌生人拨打,并收到恐吓短信。1月1日凌晨,当事民警家门口被人送来花圈,如今他的生活已经被严重干扰。那么,对于民警棒杀伤人金毛一事你怎么看?来企鹅问答分享观点吧。

企鹅答主阳光豆苗:警察维护公众安全,完全符合其职责

我也养犬爱犬,家里先后养过德牧、贵宾、边牧、京巴等犬。对于此事,我认为不管此犬什么品种,已经表现出强烈攻击性,也已伤人,找不到犬主人且该犬还有继续攻击的话,警察制服此犬我完全支持,毕竟此犬已经严重威胁附近路人的生命安全。

另外,犬主人需要尽快找到,不当处理危险犬只造成伤害他人,受害人有权要求犬主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如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还要承担法律责任。文中给警察送花圈的各位爱狗人士,心思十分狭隘。警察维护人的安全,完全符合其职责。如果爱狗人士追求更加人性的处理办法,请比警察更快到现场处理好此事,而不是把任何狗都当爹一样供着,这是一种病态心理。

企鹅答主黑择明:这条狗已经没有任何人性了,跟一只猛兽没有任何区别

首先,警察的目的是打死不是虐待,众所周知金毛是比较温驯活泼的大型犬,被打死的这只是见人就咬十分反常了,在枪不能开,麻醉打不了的情况下,不打死它难道等它挣脱了,然后在闹市四处咬人吗?狗被大家喜欢是因为它通人性,这条狗已经没有任何人性了,跟一只猛兽没有任何区别,而且这还是成年人被咬,万一是孩子呢,又会发生怎样的悲剧?警察本来是想带走的,结果差点被咬才决定就地捕杀。看到那些去警察家里闹事的人,感觉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反而成了弱势群体,真是醉了。

网友评论: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但是对于一条对人们已经产生威胁,伤害过四个人的人身安全情况下,打死是没毛病的,那些去威胁的,去送花圈的,已经是在扰民了。

有答主认为应该有更稳妥的解决方式。

企鹅答主AA炸药:错在警方没有慎重处理案件

我认为的确错在警方。首先,接到出警电话第一件事就是配备好应用的麻醉装备出警,而警察用木棍显然是不合理的,甚至说成有意虐杀也毫不为过。其次,警方回应说不用枪是因为怕弹射到民众,用木棍只是想打晕金毛犬而并非打死。那么问题又来了,暂且不说金毛犬是否应该处死,就算真的要处死,那么为什么有那么长时间打死一只用狗绳栓住的金毛犬,却没有时间拉出安全线对金毛犬进行人道枪决呢?

错在警方没有慎重处理案件。就算是无意虐,只有意杀,那么也应该人道处理,而不是当那么多人面前在大街上活活用木棍进行非人道处死。但是后续爱犬人士拿出花圈,威胁警方的做法也是出格,理应受到相对应的法律处罚。

也有爱狗的问答达人认为错在狗主人。

企鹅答主内黄少年:希望警方能够找到狗主人,勒令其进行赔偿,并处罚金

这个事件中,市民依法报警,警察依法处置,唯独狗主人从头到尾没有出现,其实这种主人我见得多了,只想享受养狗带来的快乐,却不想承担责任。不给狗办狗证,不按时打疫苗驱虫,不对狗进行训导纠正其错误的行为,是这个主人害了这条狗。希望警方能够找到狗主人,勒令其进行赔偿,并处罚金。这样的养狗人,害人害己害狗。

爱狗,不是纵容狗,大多数人爱狗的表现方式是纵容,这不是爱狗,这是害狗,没有责任心。我始终认为,真正爱狗,想要救助流浪动物,是去了解狗,去学习,用科学的方法训练饲养狗,而不是放纵它们。

据了解,事发后众多爱狗人士在长沙金毛被打死地点为狗狗送行,部分网友误信谣言,认为民警是在无故虐杀金毛,于是人肉到了民警个人信息并上门闹事。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你觉得这些爱狗人士的行为是否过当?

企鹅答主睡着觉的海豚:爱狗人士应该多提倡正能量,多关注那些偷狗的

金毛本性温和,但若是一只遭弃养流浪的金毛狗的性情可就不一定了。视频中的这只狗已经咬伤了人,根据我国法律警察是可以处置的,在没有报案人的情况下警察也必须处置,否则就成了不作为了,警察也解释了当时的情况,毕竟他们并非专业人士,不可能18样武艺样样精通,处置的方式可能不妥,但他们也是在先保护行人的安全下才那样做的,希望爱狗人士理性看待这件事。我也爱狗,养了只拉布拉多,因为是大犬出门我肯定栓着,并且及时清理它的排泄物。爱狗人士应该多提倡正能量,多关注那些偷狗的,我个人觉得爱狗人士此次的做法不太妥当,人肉警察、送花圈这些行为,太不理性。

企鹅答主霸道:这些爱狗人士的行为目无法律

根据《长沙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未佩带犬牌且无人牵领的户外犬只,一律视为野犬,由公安机关予以捕杀。我认为这些爱狗人士的行为目无法律,藐视法律的权威,威胁了相关警察和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我希望长沙市执法部门不要姑息。

(参与本条企鹅问答,请通过腾讯新闻客户端打开本文)

[责任编辑:果冻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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