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级文物在国外亮相,本意都是为了促进双方国家友好,人民友谊,近日我国的秦兵马俑就带着这项光荣的使命在美国亮相,但是这次中间却发生了一件让中国不愉快的意外,兵马俑上一段拇指被一名男子随手掰走。
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第一时间与美国富兰克林科学博物馆取得联系,核实文物受损情况,并就美方未及时通报表示谴责。目前,
【专家篇】
盗取国宝兵马俑手指就是违法行为无可争议,但是这件事本身关系重大,又涉及多方责任人,且又局面复杂,那么我们该如何从专业的法律角度理解、分析这件事呢?
法律博主,杰飞律师:破坏文物是犯罪行为,国外展出文物更应加强安全保卫并投巨额保险
首先,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可以确认,本案中的兵马俑属于应当属于骑兵俑,属于国务院公布第一批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第一批中国世界遗产的文物。另外,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有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掰走兵马俑手指的美国青年涉嫌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珍贵文物已经涉嫌犯罪,并应承担修复所需的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案发在美国,犯罪嫌疑人为美国青年,损毁的是中国文物,并涉嫌触犯中国的刑法,针对本案我国法院无管辖权,但是我国外交部、展览方、场馆提供方应当积极要求美国法院依法处置该犯罪嫌疑人。
此外,这次案件的发生,展览方的责任也很重大,该展览方也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展览方可以向展览场所提供方追究相应责任,具体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若已对兵马俑投保,应当及时要求保险机构理赔,尽快修复文物。
所以,经过这起案件,今后在国外展出的文物估计都更应注重保护工作,最起码的如罩上防弹玻璃、投巨额保险了。
网友评论:兵马俑在国内巡展每到一处都是严加防范,要求公众不许这不许那,到国外怎么就裸展了呢?要查,一案双查,查展出手续、决策程序的合法性,查该单位纪检部门对送展行为监督是否到位!
【理性篇】
国宝文物被毁,网友愤怒可以理解,但是将这件事上升为美国国民素质问题是不是过于以偏概全了呢?
企鹅答主null:具体事宜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能是个人或具体的组织机构
动不动就诉诸道义上的应不应该,这不是现代社会处理事宜的思维。而且,动不动就以国家作为责任主体来思考,也极为不妥当。“国家”是一个抽象概念,任何具体事宜都不可能由抽象概念来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能是个人或具体的组织机构。
中国兵马俑在美国展出期间被游客折断手指造成严重物损,美国参与合作的组织机构应不应该赔偿,就要看合作协议是怎样约定的。合作协议约定了由美国合作方的组织机构承担赔偿责任,那么美国参与合作的组织机构就赔偿;如果合作协议没有明确是谁的责任,那么谁也没有当然的应该赔偿的责任,只能继续协商。
网友评论:一个国家有素质高的也有素质低的,我国也一样的希望我们出行要文明。
【分析篇】
我们都知道破坏文物是犯罪,那么这个男孩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才会知法犯法?
企鹅答主新媒体心理专家陈一:破坏文物行为是几种心理状态的复合作用
古今中外,破坏文物的事情时有发生。我们可以从中发现几种常见的心理状态在复合的发生作用:第一,从众心理,有些人会下意识和潜意识的沿袭别人的行为模式,从而建立自己的沿袭心理。第二,标新立异心理,在主导当事人的心理,做标新立异的事情,总会引起别人或者社会关注,从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等。第三,发泄心理也是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当事人在自己现实的生活里,因为工作,感情,自身机遇等不顺利,所以他内心积压着很多负面的情绪,当可以通过简单粗暴的破坏文物形式来发泄和宣泄情绪的时候,他一定会这样做,第四,故意挑战规则的心理。很多人内心心理状态是失衡的,它一定会通过破坏规则,挑战公序良俗的方式,来维系自己内心的平衡。当这些心理逻辑符合在一起发生作用的时候,我们就很容易看见这些不良行为的发生。
网友评论:弄坏就不是原有的了,这种不仅仅是赔偿问题,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
其实,除了我们的兵马俑外,世界上还有不少文物曾经惨遭黑手。曾经有两名分别为21岁和25岁的美国游客被指用硬币在古罗马斗兽场的墙体上刻上了两个长20厘米,高近8厘米的字母“J”和“N”,以代表她们的名字。据称,这两名来自加利福尼亚的女游客还在刻完字后站在她们的“杰作”前开心地拍起了自拍照,而后即被闻讯赶来的警方因破坏历史古迹为由逮捕,可能将面临高额罚款。
事实上,这并非古罗马斗兽场遭遇首次肆意涂抹,这座横亘了1900多年都没能倒塌的古迹内外虽已遍布各种语种严禁刻字的声明,但依然挡不住游客的“任性”。去年11月,一名42岁的俄罗斯游客因为在斗兽场的砖墙上刻了巨大的“K”字而遭到逮捕,并收到了2万欧元的罚单,且至今尚未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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