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项目。
随着业主持续维权,福建泉州洛江区烂尾楼盘——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项目(下称宏益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去向问题,终于有了一些突破。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该项目因资金问题停工,本该用于工程建设的3亿多元的预售款被违规提取,去向成谜。4月6日,福建银监局作出复查结论称,建行泉州分行归集的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款部分资金,流向开发商股东及关联企业账户。
福建银监局表示,针对存在问题,将责成建行福建分行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及查处,同时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业主们因此事维权已久。
2016年7月,业主徐振华怀疑宏益项目预售款遭挪用,将洛江区住建局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定,该局不履行上述地产项目开发商预售款监管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洛江区住建局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泉州中院将在本月底开庭审理此案。
同时,业主们也向监管部门投诉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在预售款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2月13日,银监局泉州分局在答复中回应,建行确实存在未将收到的预售款归集到约定专门的收入账户,同时未按协议约定对预售款支用进行总体监控的情况。业主对该答复不服,遂向福建省银监局申请复查。
泉州银监分局:建行未按计划对预售款监控
宏益项目由泉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宏益地产)开发。
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等的相关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要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洛江区住建局称,该局和银行、宏益地产三方签订了《泉州市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并开立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宏益地产在签订协议后,未向洛江区住建局申请拨付预售资金,而是直接向建设银行泉州分行申请拨付。
2016年11月,徐振华等业主还向泉州市银监局递交了举报信,认为监管预售款账户的银行有涉嫌协助挪用预售款的行为。
2017年1月11日,银监局泉州分局纪委书记林育新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接到举报后局里也非常重视,已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
2月13日,银监局泉州分局对该信访事项作了答复。《答复意见书》中银监局泉州分局认为,该局不是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主管部门,对于宏益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等事宜,建议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对于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对宏益项目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的问题,银监局泉州分局核查后认为,存在两点违规行为:一是,建行泉州分行未将建行洛江支行收到的宏益楼盘项目预售房款归集到该行与宏益地产公司约定的项目收入账户;二是,未按协议约定对预售房款支用进行总体监控。
银监局泉州分局表示,经查,建设银行泉州分行没有收集宏益楼盘项目资金支用计划,没有对照该计划对资金支用进行总体监控,没有收集部分交易合同,没有收集合同交易的相关票据及工程中标通知书。
银监局泉州分局表示,针对建行泉州分行的违规行为,分局已责成该行认真剖析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及查处,并视其整改情况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福建银监局:预售款部分资金流向房企股东账户
业主对银监局泉州分局的答复不服,提出复查。
4月6日,福建银监局作出复查结论。福建银监局认为,根据相关规定,泉州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泉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的主管部门,银监局对商品房预售款不具有监管权限。
洛江区住建局同样不认为自己是预售款的监管主体。该局在递交给泉州中院的上诉书表示,相关法律法规未明文规定对预售资金的监管属于管理范围,未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主体。所以,该局并不是监管主体,对涉案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不具有法定职责。
福建银监局在复查答复中介绍,除了泉州分局发现的问题外,还发现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归集的宏益项目商品房预售款部分资金,流向宏益公司股东及关联企业账户。
福建银监局表示,针对存在问题,将责成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及查处,同时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求泉州银监分局对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宏益项目贷款进行全面现场核查,并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采取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监管措施。
对于业主们和建设银行泉州分行之间关于贷款合同履行以及其他相关的经济纠纷,福建银监局建议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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