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15时,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鸿茅药酒”事件做出回应,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鸿茅药酒”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已组成检查组赴企业,责成企业将近五年来被各地监管部门对其处罚的虚假广告情况及产生原因、不良反应发生等情况向社会作出解释和公开;督促企业对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作出解释。进一步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对已审批的“鸿茅药酒”药品广告进行复核;监督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内蒙古食药监局回应鸿茅药酒事件
热门推荐
- 儿科用药匹多莫德被滥用遭专家扒皮,药师:不推荐上市使用2018-01-08
- 苏州打造“24小时便利药箱” 方便居民夜间购药2018-01-11
- 流感频发奥司他韦缺货 北京紧急配送4万盒抗流感药2018-01-13
- 南京一高校食堂红烧鸡不合格 亚硝酸盐含量超标2018-01-15
- 网售野生杜鹃不绝,禁令何以禁而不止?2018-01-16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