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副院长向巧家投毒案蒙冤者鞠躬道歉

地方资讯 央视新闻2016-07-08 16:34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代表云南省高院向钱仁风公开赔礼道歉

“保姆投毒案”当事人钱仁凤

7月8日下午,云南省高院对“保姆投毒案”当事人钱仁凤提起的国家赔偿申请进行听证。云南省高院副院长田成有代表云南省高院在听证会现场,向钱仁风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6月1日,钱仁凤向云南省高院申请国家赔偿,索赔金额共计955万余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精神损失赔偿和历年来伸冤费用赔偿。钱仁凤的代理律师认为,钱仁凤在狱中失去的是24小时的自由,冤狱24小时不能等于工作8小时。所以,除法定工作日8小时外,他们对所有被剥夺自由的时间都提出赔偿。具体索赔金额分别为: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金58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5万元;近14年申冤费用166万元。

6月6日,云南省高院正式受理钱仁凤的赔偿申请,并向赔偿请求人钱仁凤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央视记者 陈坚)

新闻背景:

■2002年2月,昭通巧家“星蕊宝宝园”幼儿园发生投毒案,一名2岁女童因“摄入毒鼠强”身亡。当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锁定为作案嫌疑人并由此失去人身自由。

■2002年12月,云南省高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钱仁凤无期徒刑。

■2015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院宣布:“钱仁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钱仁凤无罪,当庭释放。”至此,钱仁凤已被关押、服刑13年零10个月。

[责任编辑:我爱的人]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