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流传一段男子枪杀黑熊的视频,视频中男子对熊说:你别给我张嘴,我叫你给我投降,随后一枪射死黑熊。此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大量关注,很多人都以为事发在国内。随后云南西双版纳森林公安称,网络热传的男子枪杀黑熊视频拍摄地点在缅甸。
而当事男子则回应,这只熊伤人被关进铁笼,自己获许可将熊击毙,呼吁大家“以我为戒,保护动物”。随后一名同行者表示,枪支由缅甸政府提供,在当地属于合法行为。那么,你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呢?下面我们先来看看,这位当事人在企鹅问答上怎么说?
击毙黑熊当事人:为什么射杀熊?是因为只熊伤了好几个人,后来被捕获,要处死。没有虐杀。
网上的视频是谁拍摄的我不清楚。当时很多人在围观。事件的发生地是在缅甸不是在国内。枪支是由政府提供的,不是我个人的。
很多人捕风捉影说我是野生动物猎杀贩卖团伙。这不是事实,我是做橡胶行业的!
为什么射杀熊?是因为只熊伤了好几个人,后来被捕获,要处死。没有虐杀。后面有人说我肢解熊,这不是事实我没有参与。我也不会参与。
熊被剥皮放回山林是当地人的风俗。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风俗。
作为事件的当事人我的家人和正常生活受到了影响。希望可以通过这里跟大家说明这个事情。
不过当事人的说法并非赢得了所有人的赞同,有多位答主对此表示了质疑。
腾讯旅游“百人计划”作者背着女儿去旅行:一句话评价:古有武松打虎为民除害,如今开枪杀熊心理变态。
这几天这个小视频传遍了大家的手机,一个山东大汉为了寻求心理刺激,手持一把AK47步枪,在缅甸将一只珍惜保护动物黑熊爆头,还残忍地把尸体肢解……在我看来,这是土匪和山贼才有的行为。
更可气的是,这个五大三粗的当事男子,在事发之后为了给自己“洗白”,还恬不知耻的录制了一段视频“解释”:“这一只熊伤人被关进铁笼,自己获许可将熊击毙,呼吁大家以我为戒,保护动物”。他的一名同行者表示,枪支由缅甸政府提供,在当地属于合法行为。
即便是一头受伤的黑熊,即便是在国外,即便是获得当地的许可,你就忍心举起一把AK47,射杀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吗?况且在视频里我们都十分清楚地看到,而且听到了,在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你口口声声、气焰嚣张的说:“你别给我张嘴,我叫你投降!”你还有什么资格呼吁人们保护动物?这不是在打你自己的脸么?
这个山东大兄弟,真心想对你说一句:“你也给我闭嘴,我们不欢迎你这样的残忍的人再回国!这一次你给祖国丢脸丢大了!”
企鹅答主长江是我母亲河:这位山东兄弟,如果你还是中国公民,无论是在国內,还是在国外,都要遵守国家法律!
我国已经加入国际野生动物保护公约,是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缔约国,我国也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做为中国公民应该在境外倡导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尽一个野生动物保护缔约国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为祖国争光,为家乡争光,为家人长脸!
然而,你却向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举枪杀毙!任何解释和狡辩都是苍白无力的!地球不仅属于人类,而是所有生命物种的共同家园,保护动物多样性,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就因为我们是主宰地球的灵长类动物,我们就该肆无忌惮?就该贪婪成性?就该有优越感?就该藐视一切?就该挑战自然?
我在乎的不是你杀害黑熊的合法性,你持枪开枪的合法性,而是你对生命有没有敬畏,有没有博爱!我看到的是弱肉强食的残酷,“丛林法则”的冷血!
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博士幻世魔王:要知道动物拥有保护法的,所有的一切应该依法进行,而不能因为人的意志来转移。
虽然这件事情发生在缅甸,但是做这件事情的人来自山东。其实不管是在哪里,谁做这件事情,这件事情本身的发生就很有问题。
任何满足生存底线的猎杀行为,其实都是可以被理解的,因为某种程度上,这是属于自然的竞争,但是如果以虐杀为乐,那么这件事情就不大美好了。
视频当中发生的情况,当事人的解释是,这头熊犯了事儿,所以要被处决,可问题是,处决方式是人来决定的吗?要知道动物拥有保护法的,所有的一切应该依法进行,而不能因为人的意志来转移。
而另一件事情就是,按照当地的风俗,熊要被进行如下的处理,可是风俗我们要尊重,但是不能盲从,尤其是对待这样的事情,熊的下场,因为人的风俗是不是太惨了一点?
当然这件事情还有很多没有解开的谜团,比如,枪是谁来提供的,整个过程是否正规,猎杀黑熊究竟经过了谁的同意?
每个人都不想自己的生活被影响,可是当你影响了熊的生死,那么生活就注定会被影响。
心理学硕士、中国心理学会会员心尚人:我们唯一可以确定和相信的是,一名男子在众人围观的情形下枪杀了一只动物,并拍摄了视频。
被海量信息淹没后,我们无法准确分辨和梳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不论黑熊是不是伤人后需要被杀;不论枪支由谁提供;不论是否肢解了黑熊;我们唯一可以确定和相信的是,一名男子在众人围观的情形下枪杀了一只动物,并拍摄了视频。文明和野蛮的区别是,人类可以分辨美丑和善恶,并知道掩盖自己的恶。就像我们会用衣服遮蔽身体,有些残酷和血腥是不能赤裸裸地呈现在众人眼前。因为看到了美好,我们就愿意相信美好。目睹了黑暗,我们并永远不再期盼。当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自愿枪杀一个动物时,心理学在告诉我们:他在享受这个过程。即使你的动机多么正当,即使你在生活中是一个多么善良的人。你这时是野蛮的。当一个人衣不蔽体的在街上“裸奔”时,再帅气的他在此刻也是“丑陋无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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