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高官被判入狱服刑 洪秀柱不舍叹"我也将退休"

港澳台资讯中国台湾网2017-06-10 11:42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国民党高官被判入狱服刑 洪秀柱不舍叹

国民党主席洪秀柱。(网络图)

中国台湾网6月9日讯国民党前副秘书长兼组发会主委张雅屏,早前在国民党屏东县党部主委任内,因在选战宣传材料中影射民进党籍屏东县长潘孟安与女性民代有不伦男女关系,被潘状告“毁谤”并判刑2年10个月定案。据台媒报道,国民党今晚特意召开“坐监惜别会”声援张雅屏,党主席洪秀柱哽咽不舍之余也感叹,雅屏要去“进修”,“我也将退休”。

洪秀柱致词时表示,对张雅屏的遭遇百感交集,内心非常愤怒、难过与不舍,不知“司法”作出如此重的判决,根据何在?让社会对“司法”完全失去信心,没有公平、正义。她引述西方谚语强调,“一次不公平的审判,胜过十次犯罪”。三年来,岛内“诽谤罪”28000多件,起诉5000多件,判入监的一件都没有,选举相关诽谤案多是无罪或易课罚金。

她指出,民进党用国民党籍南投县长林明溱绯闻做文宣,获判无罪。张雅屏的刑期竟比“毒油案”的两年还重,难道不是“政治审判、绿色迫害”?

洪称赞张雅屏个性冲、工作认真,希望张能把眼前的遭遇都当修行。她称,两年十个月很快,出来又是一条好汉,“未来张雅屏要去进修,我也将要退休”,但她还是不会放弃这个党,还是持续为理念迈进。

张雅屏致词时先请大家给洪掌声,感谢洪的知遇之恩,当初“明知这小子有案子”,还请他当副秘书长兼组发会主委,由衷对党表示感激。张也以当国民党干部为荣,痛批判刑不是针对张雅屏个人,而是判国民党副秘书长有罪,很荣幸她是首个因“诽谤罪”被羁押与判刑者,在法律规范内做了文宣,却受到不合理判刑。张妻进场时,张也感动落泪。

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胡文琦批评该案是政治迫害,绯闻文宣案5月才分案至“高院”,不到两周即判刑确定,质疑史上从未有诽谤案件入监服刑的前例。他呼吁台“检察总长”协助声请非常上诉,否则张恐成蔡当局首个“政治犯”。(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国民党高官被判入狱服刑 洪秀柱不舍叹

[责任编辑:心之泪雨]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