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诬告陷害案,一个犯罪团伙以卖淫为名,偷拍照片敲诈嫖客,不给钱就报警还称被强奸。其中有一名男子居然两次中招,损失45万元。案件背后到底是什么人在作祟呢?
去年3月,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一名女子,双方约好时间到宾馆开房,没想到期间发生了让他猝不及防的意外。公诉人:“刚把衣服脱下来,就看到有一个男的对着玻璃拍照片,然后男的就要私下解决。”
中途出现的陌生男子自称是那名女子的父亲,扬言周先生不给钱私了就要报案。后来周先生按照对方要求给汇了20万元。可没想到,隔了几个月,周先生又一次遭遇了类似情形。“收到微信好友申请,后来在北达国际的房间发生关系,要45万,否则就告强奸。
因为害怕丑事曝光,周先生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给了对方25万元。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与周先生发生关系的女子是受到一名姓李的男子唆使,几人分工合作以卖淫为名实施敲诈,警方随即顺藤摸瓜,将涉案的5人全部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先后四次作案并分赃敲诈钱款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为,涉案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记者了解到,在这个团伙实施敲诈期间,对于不配合的被害人还向公安机关报案,有被害人已经因为涉嫌猥亵妇女被采取强制措施。对此,检察机关还指控部分嫌疑人涉嫌诬告陷害罪。目前法院已经完成庭审,并将择日宣判。
打着幌子敲诈钱财,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过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有自身清白,才不至于被人利用。
来源:扬州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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