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亚) 女司机蒋某某因怀孕,半年没有开车,所以忘记自己的驾驶证到期该换证的事,依旧驾驶轿车上路行驶。1月4日晚,她在产检回来的路上被云龙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查获。最终,蒋某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并处拘留15日处罚。
当天晚上6点30分许,云龙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汪警官在解放南路与三环南路交叉口执勤时,一辆红色轿车沿着解放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过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例行检查。
民警走到该车车前,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女司机在车里翻找了一会儿,并表示自己因怀孕半年没开车了,驾驶证忘带了。
为了核实司机身份,民警要求女司机说出自己的驾驶证号码。经警务通查询核对得知,女司机叫蒋某某,其驾驶证到期是2016年12月13日,已经过期。听到驾驶证过期了,蒋某某很吃惊地表示自己因为怀孕很久没有开车,不知道驾驶证到期的事情。随后,蒋某某要求民警赶紧处罚,自己得驾车回家。
“你的驾照已经到期了,现在属于无证驾驶状态,你可以找亲戚朋友或代驾把车开走。”民警汪警官表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驾驶人蒋某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营运汽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其实,蒋某某的经历并非个案。类似驾驶证‘被过期’仍驾车的案件时有发生,今年以来,云龙交警大队已累计查处30余起此类违法行为。”民警表示,一些驾驶人因为粗心,忘记自己驾驶证换证的日期,便开车上路,被查处后才知后果严重。
之后,因为女司机蒋某某自己不能开车,也没有找到代驾,因其怀孕不方便,民警汪警官开车将其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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