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助的父亲为患癌的女儿发网络求助 筹集善款11万元

江苏要闻江南晚报2017-01-0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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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助的父亲为患癌的女儿发网络求助 筹集善款11万元

“我坚强的女儿,让爱带你回家过年!”日前,某筹款软件上的一则求助消息引起了不少无锡网友的注意。一位无助的父亲为患上宫颈癌的36岁的女儿发出求助,希望筹集20万元的医药费,短短4天就筹集了11万余元的善款。

黄金年龄,她却得了宫颈癌

36岁理应是女子的黄金年龄,但对秦丽来说,这一切都显得有些遥不可及。她只能躺在病床上,接受一次又一次的治疗。

2013年11月,秦丽发觉自己小便不畅,最初以为是尿路感染,但是B超检查却显示膀胱里有阴影。进一步检查之后她被确认为患上了宫颈癌,而且是晚期,当时医生表示她还有3个月的生命。不愿意放弃的家人带着她到上海治疗,在上海的肿瘤医院,秦丽切除了全部的子宫,部分膀胱切除,之后还做了多次的放疗化疗等治疗。

然而,病魔并没有放过她。在花光了家中全部的积蓄后,秦丽的病情复发了。而到了2015年7月,癌细胞已经在她的膀胱内完全扩散,这导致她下肢水肿,无法排尿,只得接受了双肾插管手术,完全依靠引流袋引流尿液。“因为腿肿得厉害,裤子都穿不下,出门就只能穿长裙,然后把引流袋缠在腰上。”

生病三年,自觉最对不起儿子

去年12月中旬,秦丽又突发肠梗阻紧急住院,检查发现癌细胞已扩散至整个腹腔,肠道堵塞。她在医院接受了手术造瘘,依靠人工肛门排便。此后,由于感染严重,缝合了30厘米长的伤口又被重新打开,每天进行无麻醉清理消毒,痛苦可想而知。

幸好秦丽生性乐观,唯一让她难过的是年仅9岁的儿子。秦丽说,自己刚生病的时候还能骗骗儿子,但是现在儿子已经懂事了一些,开始心疼她,这让她有些难过。“说起来特别心酸,之前我做了双肾插管手术,儿子很好奇,我告诉他我是从外星球来的,不适应地球生活,插管是为了身体改造,他说妈妈好酷。现在他已经懂了,这是妈妈生病了。有一天他问我,妈妈你是不是很痛?他说你一定很痛,我听到你在夜里叫了。所以这一次住院我不敢告诉他。”

由于要经常往医院跑,秦丽也不能像别的母亲那样陪孩子。“我觉得特别亏欠儿子,别的小朋友一到周末就有家长带着出去玩,我和我老公却不能陪孩子,孩子平时只能由老人照顾。所以我不能放弃,我要抓住所有希望,尽可能地多陪家人,多陪孩子。”

网络求助,4天募集11万余元

除了病痛的折磨,让秦丽发愁的还有治疗的费用。秦丽表示,前期宫颈癌的手术加上后续的一系列治疗,包括手术费用10多万元,还有放疗化疗和后续吃中药等等,已经花去了30万元左右。现在每天在医院挂白蛋白属于自费药品,每天的花费在500多元至1150元。

而为了照顾秦丽,秦丽的老公只能在亲戚的工厂里做一些零活。秦丽的父亲因腰部手术,拿掉3节脊椎,依靠6根钢钉支撑,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而她的公公婆婆只有婆婆有退休工资。为了给她治病,这3年来双方的家庭几乎倾尽了所有。无奈之下,秦丽父亲在某筹款软件上发布了求助消息,筹措医疗费用。

“我们是普通的工薪家庭,为了看病已经从亲友处借了一部分钱,现在这部分钱还没还完,我们全家现在就靠我老公一个人。”秦丽说。在求助消息发出4天之后,她在某筹款软件的页面上已经筹集了11万余元的治疗费用,有2500多位网友参与了捐款。谈及此事,秦丽告诉记者,“这几天很多人给我捐款,我特别感动,我一定会努力地活着。后期这笔钱的去向我们也会在某筹款软件的页面上进行公示。”

■采访实录

我上有老下有小,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记者:现在每天的花费怎么样?

秦丽:这次手术的费用医保报了一部分,目前的花费主要是挂白蛋白的费用,这是自费药,每天至少一支,多则两支,费用在500多元至1000多元。

记者:之前筹款的目标是10万元,后来为什么改为了20万元?

秦丽:最初定为10万元主要是为了这次治疗,而且当时我的情况还没有这么复杂。后来很多朋友在朋友圈里转发,朋友们建议我延期提高金额,让更多的人来帮助我。多了的10万元,是因为我家人还是想等我的情况稳定一些,能出院了,再去上海接着治疗,尽量能延长我的生命,这也是我们初步的设想。

记者:大概什么时候能够出院?出院之后打算怎么办?

秦丽:还不确定,因为伤口一直不能愈合,已经连续两次在缝合之后重新打开了。但是我想能在年前出院,陪家人过个年。后续还想去上海治疗,我上有老下有小,从来没有想过放弃,我坚持一天就是给家人最大的安慰。

■延伸阅读

《慈善法》禁止个人募捐,但并未禁止求助

去年9月1日,国内第一部《慈善法》正式实施。按照法律规定,个人不能发起公开募捐。那么,既然《慈善法》如此规定,秦丽的家人在某筹款软件上的求助合法吗?

事实上,在某筹款软件的页面上,这样的求助消息还有很多,这些消息也经常出现在朋友圈中,而且绝大多数项目都能够募集到万元以上的善款。对此,无锡市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徐剑表示,虽然《慈善法》规定了个人不能再发起公开募捐,如需募捐则需要依靠具有公募资格的组织来进行,但是《慈善法》并不禁止个人求助。

江苏省法舟律师事务所的张虎律师也表示,秦丽家人的求助行为是合法合理的。被法律禁止的是个人公开募捐,个人求助还是允许的。个人求助,指的是求助人为自己或者亲属、同事、朋友等有直接关系的人请求帮助,并获得资助,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而个人公开募捐则是为了救助本人及近亲属以外的他人在网络上发起的个人募捐行为,这是法律禁止的。

不过,张律师也提醒道,市民在实施捐助行为时也应该擦亮双眼,如果发现捐助的款项被挪为他用,可以选择追回。受捐对象也应该及时公布款项的用途去处,为自己和他人负责。

[责任编辑:今日沭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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