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传佳音:困难人群将享更多普惠政策

江苏要闻2013-01-0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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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困难人群今年将享受到更加多层次、多样化的普惠政策。

  收养家庭要评估,困境儿童将有补贴

  河南兰考因火灾死亡7名孤儿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今年,国家有望出台“收养办法”,以杜绝此类事件。

  “我省正在试点‘收养家庭评估制度’。”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王龙佳表示,“我省已在南京、连云港、南通、常州试点收养家庭评估制度,并将在全省推广”。

  在试点城市,民政部门将通过约见、面谈、家访、走访等办法,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经济、婚姻、健康状况,品行、性格进行考察。

  “打分,实行‘一票否决’制。比如,有吸毒、酗酒、赌博,甚至虐童倾向的家庭,都不能收养。对于事实收养,我们在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程序收回其抚养权。一切都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但王龙佳也坦言,我省每年都有几千例家庭收养,但大多数是民间的事实收养,并未办理合法手续,这也给评估制度带来了实际操作困难。

  “对孤儿,我们早就出台了抚养标准,集中抚养的每月人均1200元,散居孤儿720元。但对于残疾儿童、大重病儿童,残疾家庭和大重病家庭的儿童,以及服刑人员子女,却没有专门的救助制度,而很多社会问题往往发生在这些孩子身上。”福善处处长朱龙英表示,江苏打算探索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救助制度,面向所有困境中的儿童,不仅关注他们的衣食,还要保障他们的教育、医疗等基本权益。今年将着手摸清困境儿童的人数和分布,制定救助细则。

  支出型贫困人口逐步享受临时救助

  省民政厅厅长吴洪彪表示,2013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基金专户,经济困难地区按照人均不低于1元的标准筹措基金。”

  “这项工作主要集中在苏中、苏北以及省扶贫县,用于救助现有制度覆盖不了的‘夹心层’、‘边缘户’。”省民政厅救助处处长蒋同进介绍,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了一些支出型贫困人口,他们的收入水平高于低保户,但却因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造成家庭支出过大,超出承受能力,实际生活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现在各地都出台了临时救助政策,苏南实施得不错,但苏中苏北一些地区缺的是资金,也没有筹资标准。”蒋同进说,该基金主要靠地方财政、福彩公益金及社会捐助等多种渠道筹集,“比如苏北一个100万人口的县,就至少要筹措不少于100万的救助基金,专门资助临时困难人群,化解社会矛盾”。

  低保还要涨,春节前有双份“红包”

  今年低保标准还将继续提高,农村最低要达到每人每月270元。低保标准将与居民收入7年倍增计划和新一轮扶贫标准相衔接,也就是说,到2015年,农村低保每人每月最低要达到333元;到2017年,城乡低保标准至少要达到680元和500元。

  “今年能拿到节日慰问金的人群扩大了,除低保、五保户外,今年还增加了重点优抚对象、孤儿和城市三无人员。”蒋同进介绍,240万困难群众一次性节日补贴总额是2.4亿元,标准是每人100元,1月25日前,打到卡上。不仅如此,还有一份中央财政发放的“红包”标准还没下来,但这两份过节费不冲突,可兼得。

  看病少掏钱,医疗救助比例提到60%

  另一个利好消息是,我省正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救助比例和封顶线也在逐步提高。今年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将提高到60%,封顶线提高到不低于3万元。

  “困难人群的医疗救助,应理解为政策叠加的最后一环,即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享受完城乡医保后,其自付医疗费还可享受资助,以减轻他们的看病负担。”蒋同进介绍,去年救助比例是55%,封顶线是2.5万元,全年支付了12亿元救助金,500万人次获益。到2015年,救助比例还将继续提高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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