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从交警高速一大队获悉,溧阳驾驶人刘某来无锡接受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刘某起先想不通自己为什么要接受处罚,但经过交警分析教育,他发现自以为的“追尾都是后车责任”其实想错了。
据悉,这起事故发生在去年10月19日,由于刘某家里有事,交警同意他过后来接受处罚。当时交警接到报警,沪蓉高速无锡段往南京方向发生四车相撞事故。报警人反映是最前面的一辆黑色别克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事发后别克车驾驶员都没下来看一眼,就连续变更几个车道跑了。交警赶到现场发现,其中一辆商务车车头车尾撞坏,还有一辆东风标致轿车车头受损严重,车上4人吓得不轻。
根据路面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视频,交警发现事发前黑色别克轿车突然在第一车道内停车,商务车看到后也停下来。后方的标致轿车来不及刹车,一头撞上商务车,导致商务车追尾别克轿车。与此同时,标致轿车在撞击过程中偏入第二车道,又撞上一辆越野车,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交警经过排查,找到了别克轿车驾驶员刘某。
据了解,41岁的刘某做工程生意,事发前他行驶至无锡北分道口,发现快开过头了,就停车准备转弯去锡宜高速。交警刚找到他时,刘某很诧异,他表示知道发生了事故,可没想到要被追究责任。刘某自认为,追尾事故都是后方车辆的责任,自己车子比较旧车损不大,所以就直接走了。而根据交警认定,刘某随意停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并逃逸,要负事故主要责任。对此交警提醒,驾驶人不要把在地面道路开车时的一些习惯带上高速公路。首先高速公路上是不能随意停车的,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其次发生事故之后,驾驶人应该查看一下车辆和人员状况,和其他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再离开现场。
(念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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