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交警昨晚查获15名“酒司机” 切勿心存侥幸

江苏要闻扬州晚报2018-01-13 14:05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扬州交警昨晚查获15名“酒司机” 切勿心存侥幸

扬州交警昨晚查获15名“酒司机” 切勿心存侥幸

【核心提示】

昨天晚上,全省统一展开了酒后驾车集中整治行动,我市交警部门也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突击行动。本报记者全程随警采访获悉,昨晚共查获酒后驾车15起,其中醉酒驾车3起。

强行闯卡

下个路口就被警方拦截

昨天晚上8时整,记者来到了漕河岗,此处是市交警支队四大队的检查点,就在前两天,这里刚刚查获了一起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550mg/100ml的案例。昨日,民警继续在这里设置通道,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不过短时间内并没有“收获”。

晚上9时许,记者获悉,交警三大队在市区兴城路上拦截了一辆闯卡车辆,驾驶员涉嫌醉酒驾车。

“我们当晚的检查分为两个点,一处在得月桥岗,一处在大剧院岗。”市交警支队三大队副大队长凌华杰介绍,当时一辆偏灰色的保时捷卡宴在得月桥岗由西向东驶来,在抵达路口时,民警要求其接受例行检查。此时惊险的一幕发生了,刚打开车窗,民警就闻到车内有酒味,而驾驶员一看是查酒驾,直接强行加速,闯红灯通过了路口。“当时他的车速很快,我们没法拦截,就立即通过电台呼叫了前方大剧院岗的警力,请求拦截。”

这两处路口是紧靠的,正在大剧院岗的三大队民警立即让其他车辆暂时停止通过路口,用车流将这辆卡宴拦了下来,并警告驾驶员下车配合调查。

据介绍,开车的男子姓曹,车上只有他一人。通过现场呼气式测试,他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随后他被带到了医院进行抽血送检。

警方说法

到春节后都将严查酒驾

近期在短时间内,我市交警部门已经展开了数次酒后驾车夜间整治行动,其中不仅出现了面对检查逃跑导致撞车的,还出现了“醉王”等严重醉驾行为。与此同时,在兴城路上还发生了酒后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惨痛案例。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酒后甚至是醉酒驾车一直是警方打击的重点,特别是从去年底至今年春节后,警方将从严整治,也奉劝各位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应以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为重。

1.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其代价为暂扣6个月驾照+记12分+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第二次被查到酒驾,处10日以下拘留+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

3.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4.司机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处罚为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醉驾营运车则是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考驾照;重考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5.因醉驾获刑将被处以拘役+罚金。

6.根据去年2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如果是醉驾,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或酒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将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在公务员招录、评优评先、银行贷款等方面,面临相关部门的联动惩戒。

[责任编辑:陶小闲]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