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公司在餐馆赊账2万多一直不结账 被告上法庭

江苏要闻扬子晚报网2017-01-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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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在南京六合经营一家规模不大的餐馆,为笼络公司消费群体,往往采取赊账或记账的办法结算。可一个公司客户累计消费2万多一直不结账,他只好将该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六合法院审理了这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

法庭上,任某陈述了诉讼事由并提供很据,请求判令被告归还欠款20500余元并支付利息。被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视为放弃权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经营餐馆,被告曾多次在原告处用餐,合计欠费29900余元,对此有被告开具的收据加盖印章确认,原告只要回9000余元。根据《合同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500余元及利息。

法官点评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的约定。被告在原告处用餐,双方形成餐饮服务合同法律关系,被告应及时履行支付餐饮费的义务。被告未及时支付,构成违约。

通讯员 陆妍

扬子晚报记者 任国勇

[责任编辑:龙腾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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