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刷单诈骗损失7万余元后,女青年向直播平台上结识的好友倾诉求助,希望能够追回钱款,岂料遭遇另一个阴谋。昨天,经港闸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趁火打劫”的男子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2017年7月初的一天,25岁的安徽小伙刘某与30岁的南通姑娘孙某在一网络直播平台结识并互加好友。几天后,孙某在聊天时告诉刘某,自己在刷单被诈骗7万余元,想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并请刘某帮忙咨询律师。刘某在向律师咨询得知追回被骗钱款希望较小后,不仅没有将律师的答复如实告知孙某,反而欺骗孙某可以通过诉讼将被骗款要回,以此获取了孙某的信任。同年7月20日至8月6日间,刘某通过编造支付律师费、诉讼费、上诉费等理由多次让孙某汇款,共骗得孙某2.7万元。同年8月14日,在通打工的刘某被警方抓获。
港闸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港闸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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