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遮挡车牌,其实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人民群众在此事上面有着极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遮挡物有光盘、人民币、狗皮膏药、卫生巾甚至是人肉遮挡……
1月23日20时许,园区交警大队湖东中队警力在金鸡湖大道金堰路交叉口附近对交通违法进行查处时,发现车牌号为沪EG***3的大货车不仅有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存在用胶布恶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货车驾驶员王某交代说,由于自己驾驶的货车要经常到处赶时间送货,难免会有交通违法行为,但是驾驶货车使用A照一旦有扣分的违法行为不光要承担金钱的损失,还必须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耽误时间,为了避免路上被电子警察抓拍逃避处罚,就想出了这样一个“简便又高明”的方法,用胶带纸将号牌首位和当中几位数字遮挡住。
王某在现场大叹自己运气不好,时运不济,同时也感叹现在路面交警查得太厉害了,没想到刚使用就被园区交警当场查获。面对民警的教育,王某当场向交警承认自己犯了错,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交警对王某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和故意遮挡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共记15分,罚款300元的处罚。而王某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2,按照规定,其驾照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后降级使用。
交警提醒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行为严重干扰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为侦查破案带来阻碍,一直以来都是交警部门严查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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