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一度引发关注的南京南站“男子穿越铁道身亡”一案,一审于1月24日在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新京报记者获悉,死者家属认为南京南站方存在失职情形,索赔82万元,案件未当庭宣判。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3月26日下午3时43分,上海虹桥至汉口D3026/7次列车在到达南京南站,进入21号站台时,一年轻男子突然从对面22号站台跳下,横越股道,试图翻上21号站台未果,被夹在D3026/7次列车1号车厢与站台之间。
南京南站称,事发后,列车停车,车站工作人员即通知120急救中心、公安和消防部门到现场开展救援,在救援的过程中,120医生宣布该男子死亡。
新京报记者获悉,死亡男子姓杨,去世时27岁,重庆人。事发后,死者家属将铁路上海局集团及铁路南京南站告上法庭,并提出包括丧葬费、精神损失补偿金、误工费等在内损失总计102万元,其中上海铁路局集团及南京南站应承担80% 责任,即赔偿近82万元。
死者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南京南站工作人员未及时制止死者穿越铁道,涉嫌失职;此外,南京南站的站台没有设置安全门,应承担一定责任。
新京报记者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案件一审于24日开庭。庭审中,被告方提出,事件中铁路方面不应承担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求,案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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