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第十二届苏州市名教师的通知》,经各市(区)评选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市委教育工委审定,王得众等24位教师被命名为第十二届苏州市名教师。
苏州市名教师的评选范围和对象是在苏州市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的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和教育研究机构中具有高级职称、获得苏州市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在职在岗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人员。评选程序有个人申报、民意测验、各地推荐、材料评审、现场答辩、确定人选和发文公布七个环节。
在评选条件上,也是相当严苛:
1.师德为先,学生为本。热爱教育事业,怀抱职业理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规律,以人为本,团结协作,民主管理,把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放在最重要位置。学生、家长、同行民意测验满意度高,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2.能力为重,实绩显著。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教育水平较高,教学实绩显著,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在本区域有一定的成果、贡献和影响力,并能积极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获得苏州市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称号以来,开设过至少三节县级及以上(其中至少一节大市级)公开课并获得好评。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承担至少五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并获得好评(其中至少两节大市级公开课)。
3.规划清晰,终身学习。具备宽广的视野,终身学习的意愿与持续发展的潜质。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养,科研能力较强,有清晰的个人职业生涯发展规划。近五年来,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国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学术水平较高且具有指导性和应用性。作为主持人、核心成员(前六名)参与省级规划、教研、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正式出版过水平较高的学术著作(与他人合著者,本人至少承担一半以上撰写任务),视同核心刊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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