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30日讯 扬中一男子李某,借到上海看病机会,期间先后20多次骗取医保中心的报销款。30日,扬中警方警方,在医保中心准备核实时,李某担心案发而自首。目前,扬中城西派出所将追回33万元赃款,送到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警方介绍,2012年9月,李某由于心脏不舒服在南京一家医院查出有冠心病,配了一些药,吃了药之后身体有所改善。过了些日子,李某又感到心脏不舒服,听朋友说上海医院治疗冠心病不错,便来到上海进行检查。医院检查后说没什么大碍,但需要住院治疗,由于医院床位紧张,让李某回家等电话。随后,简单开了些药,李某准备回家等电话。
出了医院门的李某,被一名陌生男子拉住。两人简单的交流了之后,李某得知该男子叫王某,王某说他可以介绍一家医院,规模不大,但治疗效果和大医院是一样的。并且,可以提供跟上海大医院一样的发票。
李某想既然治疗效果都一样,便跟王某一起去到了这家医院。几天的治疗过后,医生通知可以出院了。
警方介绍,回到家的李某,拿着王某提供的医疗单据,来到扬中市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工作人员经过简单的询问之后,李某顺利的拿到了报销款。几个月后,李某又来到上海看病,这次他也联系了王某。王某继续给李某提供了报销用的单据,但这次单据的上的金额比实际金额高了不少。王某说只要李某需要,下次可以不需要来上海可以直接邮寄,但要给所开金额5%的手续费。
尝到甜头的李某,想自己既看了病又不用花钱,还有的赚。就这样,李某每几个月都会让王某给他开报销的单据,王某收取手续费。
从2012年到2017年,李某胃口越来越大,单笔金额已经突破了三万。2017年的一天,李某带着新开的票据来到了医保中心进行报销。这次将材料递出之后,李某并没有向之前那样顺利的拿到报销款。原来医保中心有个规定,单笔金额超过三万的票据,都需要领导审批并要向就诊医院核实。
自知东窗事发的李某走进了扬中城西派出所。
经查,李某自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先后20余次在医保中心骗取医保30余万元。1月26日,扬中城西派出所民警将33万元赃款送还扬中医保中心。现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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