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李启东下落,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启东,男,1967年2月28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721196702280433,汉族,居民,住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李城村。
执行案号:(2016)苏0707执1384号
执行依据:(2015)赣民初字第02822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总额:50000元及利息
未执行标的额:50000元及利息
悬赏内容:查找被执行人李启东下落
悬赏金额:10000元
悬赏期限:2018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3日
在此期间被执行人被找到或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悬赏金发放条件及方式:根据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李启东并由我院予以实际控制,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榆支公司在15个工作日内将奖赏金10000元支付给举报人。
举报电话:0518-86293059 17895006125
联系人:杨法官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相关情况严格保密。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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