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江苏省第一批11321万元自然灾害冬春生活补助款于2012年12月下拨后,2月7日,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再次紧急向全省受灾地区拨发第二批自然灾害冬春生活补助款25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00万元,省级资金350万元),全力保障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江苏第二批自然灾害冬春生活补助款下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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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江苏省第一批11321万元自然灾害冬春生活补助款于2012年12月下拨后,2月7日,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再次紧急向全省受灾地区拨发第二批自然灾害冬春生活补助款25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00万元,省级资金350万元),全力保障因灾生活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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