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涂蕾 王羱 记者 林清智)路过彩票店,一不小心输光才到手的工资,无法向妻子交差这可怎么办?在镇江丹徒打工的俞强动起了歪脑筋——近水楼台,他冲动之下直接抢劫彩票店。近日,镇江丹徒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俞强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千元。
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2016年12月12日上午9时许,男子俞强工作结束途经丹徒某彩票投注站时,向往常一样进店买了每十分钟就开奖的快三,他很快就花光了身上的钱,随后,他去银行将才发的5千元工资取了出来接着玩。
赢了钱之后,俞强没有收手,他一直待在彩票店。因是熟客,俞强与老板张旺相识,中午他还在店内吃了几个饺子,随后继续买彩票。
直到下午4点,俞强妻子打电话催促他回家时,他已经输得血本无归。想到无法跟老婆交代,又看到老板张旺的口袋里有一沓钱,俞强就起了歪念,并动手抢走了张旺口袋里的8千余元人民币,随后逃到其他小区藏身。
事后,俞强回忆:" 当时输红了眼,只想着把钱抢回来。等到想还回去的时候,警车已经在门口了。"
最终,俞强积极赔偿了张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法院审理认为,俞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抢劫罪。据此,法院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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