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璐丹 记者 林清智)前段时间,有媒体报道称,南京一名醉驾男子被查出酒精值超醉驾标准3倍多,交警惊呼:“你的血液里全是酒啊!”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据了解,当时该男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5.6mg/100mL。近日,在镇江,一名醉驾时体内酒精含量远超这一数据的男子被判刑,经鉴定,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333mg/100mL。
据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介绍,2016年7月9日17时50分许,张某酒后无证驾驶无牌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镇江市丹徒区境内由宝堰往南庄方向行驶,至宝堰汽车站路口时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后因对方报警而案发。
经鉴定,张某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33mg/100mL。
张某说,当晚他在宝堰镇的妹妹家吃饭,席间兴致高涨,便大意喝多了。酒足饭饱后,他也不顾劝阻,抱着侥幸心理,骑着摩托车自行回家,没想到紧接着便发生了交通事故。
事后,他后悔地说:“哪知道……早知道这样,我就不喝酒。”
所幸,这次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月23日,丹徒法院对张某作出判决,张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20天,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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