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溧阳一女子沈某受利益驱动,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了一批假药,明知非医药公司的产品,还私下销售。近日,沈某因销售假药罪被溧阳法院判拘役。
去年9月,溧阳市食药监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溧城镇一家百货商店内,有人出售假“伟哥”。工作人员立即到这家百货店内进行调查,结果当场从这家百货店内搜出“神农草本伟哥”“牛蒡”“MACA”“金虫草三参”等字样的产品近100粒。
经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沈某待销售的“牛蒡”“MACA”“金虫草三参”等字样产品属于药品,却未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48条相关规定,应当按假药论处。
经查,沈某经营的是一家普通百货类商店,没有取得药品销售资质。据沈某交代,她店里的这些东西是一个叫史某的外地男子来推销的,史某告诉她,这些东西好卖,利润高。史某给她的进价是每粒2元,而售价一般在每粒5元至7元不等。虽然沈某知道这些东西来路不正、是假药,但受利益驱使,依然放在店内偷偷售卖。
去年9月13日,市民朱先生在沈某经营的商店内以55元价格购买“Power1”字样的产品8粒,回去服用后发现这款商品可能是假冒伪劣商品,于是向药监部门投诉。
溧阳法院经审理认为,沈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但考虑到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一审判处沈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