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乡镇将至少配置3名民政人员

江苏要闻2013-03-25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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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省率先制定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从今年起,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到今年底,基层民政工作机构要规范设置到位,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街道),不少于4名。到2015年,全省乡镇(街道)民政管理人员应全部持证上岗。

  据了解,我省目前共有1300个乡镇(街道),民政服务的对象涉及低保、五保、优抚、老年人等1000多万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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