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下午,常熟法院对3月1日公开开庭的孟某涉家暴故意杀人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孟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被害人小敏(化名)与被告人孟某相识相恋于安徽老家,婚后仅半年,孟某就时常对小敏实施家暴,为了年幼的孩子,小敏多次原谅孟某,但情况并未好转,小敏要求离婚未果,只得躲到常熟打工。2015年8月8日,孟某找到小敏要求复合,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持刀对小敏头部和颈部连砍数十刀,并将闻讯赶来的岳父砍伤。
作为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后常熟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家暴案件,该案受到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主审法官曹瑞秋表示,被告人孟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重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孟某在行凶后,明知被害人小敏已倒在血泊中昏迷不醒,仍未对其施救,反而抵住房门不让其他人进入,民警赶到现场,强行破门而入才得以对小敏进行救治。孟某犯罪行为的中止是源于其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被告人孟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故依法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暂扣于常熟市公安局的作案工具折叠刀1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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