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离婚房产赠儿子 突然离世引家庭纠纷

江苏要闻2015-04-27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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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盐城市阜宁县的陈军突然离世,留下一处房产。因为陈军离过婚,他的儿子陈超和他现在的女友顾云为了这套房子,闹得不可开交。那么,这处房产最终会归谁所有呢? 2011年的时候,45岁的顾云离异后,与谌军相识,一年后,两个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是两个人的感情一直不错。 然而,女儿出生才一个月,谌军就突发心肌梗塞离世。正当顾云忍着悲痛料理谌军的后事时,谌军的儿子谌超找到了她,拿出一份协议,要求顾云搬出现在居住的房子。 顾云这才知道,谌军离婚时,曾经和前妻达成了一份协议,约定在死后将他仅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儿子谌超,在这之前,谌军可以居住在这套房子里。对此,顾云一无所知。现在谌军过世,谌超提出,这套房产理应归自己所有。 之后,谌超凭借父母当初的离婚协议,将房产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并且要求顾云立即搬出。然而,顾云认为,当初和谌军在一起的时候,谌军明明说这套房子以后要留给女儿,凭什么要她们母女流落街头。为此,两人闹得不可开交。 去年,谌超将顾云起诉到法院,要求顾云母女立刻搬出。 顾云认为,作为谌军的亲生子女,自己的孩子对房产是享有继承权的。即使不能继承,也应该让孩子住到成年。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谌军的儿子对房产的所有权是合法有效的,最近,法院判决支持谌超的诉讼请求。 在法官的调解下,谌超同意,如果顾云能在规定期限内搬出房屋,自己将补贴顾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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