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如皋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着警服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案件,被告人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3年10月30日,因犯诈骗罪坐牢5年的被告人鲍某走出了监狱的大门,然而其不思忏悔,仍然动起歪脑筋。2014年9月至11月,其通过聊天与泰州的张女相识,冒充无锡市公安局民警,先后6次着警服来泰州与张女谈恋爱,与张女发生性关系,并寻找各种借口,从张女处骗得人民币10300元,其中仅还2000元给张女的亲戚。2014年11月8日被告人鲍某着警服路过如皋市搬经镇某烟酒店时,又冒充派出所民警,以去医院看望病人为由,骗得受害人陈某的软中华香烟2条、梦之蓝六代白酒2瓶,价值计人民币2560元。因他人提醒,陈某当即报警。被告人鲍某乘坐汽车途中被抓获,其骗得的香烟和白酒被发还给受害人陈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鲍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鲍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其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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