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不在岗 药店违规出售处方药致人死亡

江苏要闻2015-05-09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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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的王某在2013年11月底的一天突然腿疼,家人去药店帮他买药,药店的张医生听了症状后,认为是痛风,就让买别嘌醇。家人把药买回去后,王某吃了一两天开始出疹子。后来他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认为是别嘌醇严重过敏,建议转到市区大医院治疗。后来王某的病情越来越重,终因不治离开了人世。王某家属将药店和当时卖药的医生告上法院,要求他们承担70%的责任,赔偿28万元。昨天下午,六合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

王某的妻子告诉法官,那天早上6点多是她来到这家药店买的药,张医生并没有告知这药的副作用或禁忌。丈夫过敏严重转院到市区医院后,为了确认丈夫当时吃的是什么药,当年12月初,她的女婿再去了那家药店,并找借口让张医生开了张处方,确认吃的是别嘌醇。

对上述说法,张医生说,整个买药过程,只有王某女婿来买过一次,王某妻子并没有来。时间是当年11月24日早晨6点多,王某女婿来到药店说岳父腿疼。张医生推测,王某应该是痛风,并告知此病难根治,可吃药缓解。他就开了张处方,让来者买别嘌醇。当时药店没有监控,双方说法暂无法确定。

据六合食药监部门调查,张医生有医师执业证书,但并没有药师资格证书。别嘌醇是处方药,药店售卖这种药品,必须由药师根据处方来卖;这家药店平时有药师,但上班时间在7点后。调查资料显示,药店曾在当年11月底销售过别嘌醇给王某家人,并于12月8日补开过一张处方。2014年初,因药店药师不在岗却销售处方药别嘌醇片,以及销售处方药别嘌醇片未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凭据,该药店受到警告处罚。

王某家属认为,张医生及药店应承担责任。张医生的辩护律师说,王某死后,家属曾向当时给王某治病的市区某医院提起医疗纠纷诉讼,后来案件调解了,医院补偿家属8万元。因此他们认为,王某家属不应再向张医生索赔。律师还提出,王某有支气管炎等疾病,在服用别嘌醇期间吃过其他药,而且他死后也没有死亡鉴定,并不能证明他的死与张医生开药之间有具体关系。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家属与医院之间的诉讼,并不代表张医生就不承担责任;他还提到,医院病历和诊断证明,可证明王某的死与服用别嘌醇有关。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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