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女卖淫 老鸨竟是同村闺蜜事后抽取嫖资

江苏要闻2015-05-10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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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溧阳市某派出所根据线索,在一旅社抓获了小梅(化名)等4人。在审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小梅手机内有与嫖客、卖淫女之间的联系信息。小梅交代,她曾多次介绍自己的闺蜜与数名嫖客卖淫嫖娼。

小梅今年20岁出头,小时候被父母遗弃,后一对夫妻领养了她,待她视如己出。夫妻二人辛苦打拼,供小梅一直读到初中毕业。

因读书期间,小梅的成绩不如人意,初中毕业后,她与同村闺蜜小丽(化名)和小敏(化名)放弃了读高中的念头,来到溧阳一KTV上班。

在城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她们用钱比以往多很多,靠打工,已经完全不够用。于是,小梅和闺蜜们想着靠“出台”赚点钱花。

一天晚上,小梅接到KTV一位客人的短信,让小梅给他介绍小姊妹。

小梅问了小丽的意见,小丽考虑后,同意和客人发生关系。然后,小梅就把小丽送到了客人指定的宾馆。结束后,小丽从客人那拿得嫖资800元,还付了200元介绍费给小梅。

尝到了甜头,小梅在2013年夏天至2014年10月间,多次与嫖客联系,将与自己一起玩的小丽、小敏等闺蜜介绍给不同的嫖客,并在事后抽取嫖资。

经审查,认定小梅介绍她人卖淫共计5次。目前,小梅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溧阳检察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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