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又现“任性司机”:车没油步行10公里去买

江苏要闻2015-05-15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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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本报报道过的那名“任性”的镇江司机吗?因为高速上抛锚,他直接把车辆扔在高速上,一个多月后才来找车。这事刚处理结束,高速八大队交警又发现了另一“任性”司机,因为开上高速没油了,这名司机没选择报警求助,而是往返走了10公里去服务区买油。结果,这油也没买到,还面临200元,记3分的处罚。

5月13日下午5点左右,高速八大队交警郝大卫在G40沪陕高速雍六段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沃尔沃轿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既没有打“双跳”、也没有在车后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更让郝大卫吃惊的是,车内还没有人。绕了一圈,郝大卫只是在车后方看到一个白色纸质手提袋。随后,郝大卫将号牌报给指挥室,请求联系车主,可反馈回来的信息称,登记的电话号码始终打不通。等了半个多小时后,郝大卫只得通知清障车将该车拖移到停车场,并准备进一步查找车主。

晚上7点左右,一位满脸疲惫的中年男子来到高速八大队,原来他就是那辆沃尔沃轿车的车主。男子称,他出发时比较急,都没有看油箱表,经过长江二桥八卦洲服务区后,仪表盘警示灯报警,他这才发现油量不足。一路上他小心开着,想着撑到服务区就好了,可结果还是在G40沪陕高速雍六段抛锚了。男子下车后想从后备箱找警示标志放在车后,可怎么也找不到,索性拿了一个白色纸质手提袋放在了车后几十米的地方。之后,男子步行前往下一服务区去找汽油,往返走了10公里。悲剧的是,他步行到服务区跟工作人员交涉了很久,对方告知有规定不允许卖零散汽油,无奈回到抛锚点后,又发现车子不见了。这时,男子才想到了报警。交警表示,男子因为这一行为还将面临罚200元,记3分的处罚。

小提醒

A 车辆上路行驶前,应检查油箱油量、灯光、轮胎、制动、警示牌等等,确保车辆安全顺利上路,特别是上高速前更要检查详细。

B 在高速公路遭遇抛锚、事故等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如果车辆能够移动应及时移到应急车道内,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

2,如果不能移动,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应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放置警示标志,人员转移至护栏外;

3,迅速报警,向高速交警求助。特别是遇到此类燃油用尽的情况,千万不能像沃尔沃车主这样如此“任性”,用手提袋当警示牌,还在高速上行走。

4,高速公路服务区与服务区之间的距离一般在40-50公里之间,步行至服务区求助,不如直接拨打报警电话来得更方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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