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毒猪头案已公开审理 嫌犯获刑3年罚款33万

江苏要闻2014-05-24 11:21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22日,镇江润州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公开审理了制售劣质猪头肉案,被告人卢进犯生产销售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3万元。公安机关现场查扣的已使用工业松香脱毛处理的24.84吨猪头、43.5公斤工业松香也被没收。该案被公安部列入2013年度十起打击肉制品犯罪典型案例。 (孙彩萍 艾 培)

[责任编辑:admin]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