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汉陷入“套路贷” 表弟借3万还了6年还欠14万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7-09-04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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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陷入“套路贷” 表弟借3万还了6年还欠14万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吉星 摄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刘遥

75岁老汉陷入“套路贷” 打官司也没打赢

9月3日上午,75岁的蔡老先生来到“有请律师”活动现场,他满脸无奈地说,6年前他借了3万元钱,不料从此之后自己陷入了“套路”,对方要求的利息太高,而且不断让自己写下新的借条。最后对方将蔡老先生告上法院,最终法院判他赔14万元。“现在法院把我名下的财产都冻结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蔡老先生说,当年他是经人介绍找到一家做贷款的公司,他借3万元,对方让他写下4万元的借条,1万元是预扣的利息,月利达到了15%,一个月就要还6000元。当时约好的借期是半年,但由于利息太高,半年下来他没有还清,就这样利滚利,他欠下的钱数额越来越多,最后竟然连本带利滚到了20多万元。“最后对方拿着这20多万元的借条到法院起诉我,法院最后判我赔14万元。”

蔡老先生说,在这期间,他还过不少钱,但由于都是付的现金,而且对方收了钱也没有打收条,所以对方在法院一口咬定蔡老先生根本没有还过钱,对此蔡老先生提供不出相应证据。最终法院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借条,认定蔡老先生应还对方14万,蔡老先生不服后上诉,但仍然败诉。目前该案已经启动再审程序。为此,蔡老先生数次到法院,并找到了法院的领导反映情况,法院方面表示,如果蔡老先生能提供相关证据,建议他抗诉。

对此,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杨娅律师表示,从蔡老先生反映的情况看,对方明显是高利贷,其利息明显高于国家相关规定,对利息这一块,法院不应认可。另外,蔡老先生每次还钱都用现金,而且对方没有写收据,这对蔡老先生非常不利。最后,杨娅建议蔡老先生找检察机关,如实反映情况,搜集相关证据,最好由检察机关提起抗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借钱的表弟被判刑 能否向表弟媳妇讨要

“我们就想问一个问题,前几年我们借钱给我表弟做生意,可后来表弟犯了罪被法院判刑,现在我们能不能向表弟媳妇要这笔钱?”9月3日上午,市民胡女士与丈夫一起来到“有请律师”活动现场,向律师咨询。

胡女士说,她与表弟的感情一直不错,两家与普通的亲戚一样走动。在表弟没有犯罪前,两家一直处得不错。前几年,表弟向她借了8万元,声称是做生意,胡女士当时身上没有这么多钱,她还是找朋友凑齐了8万元借给了表弟。让她想不到的是,后来表弟犯了罪被法院判了刑,并被判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这之后,胡女士找到表弟媳妇,提了一下8万元欠款一事,对此表弟媳妇表示,她是不认这笔欠款的。而胡女士通过律师会见了表弟,表弟如实写了欠款的经过,承认他欠胡女士8万元。现在胡女士想咨询律师,她能不能向表弟媳妇追要这8万元钱。

杨娅表示,表弟在借款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其欠债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表弟媳妇不认这笔欠款,她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这笔钱并没有用于家庭的共同开支。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则胡女士有权向表弟媳妇追要这笔欠债,对方理应偿还这笔钱。

[责任编辑:擎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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