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晓燕 郑莉 记者 何洁)本来两车并没有发生刮擦,可是这两名司机却互不相饶,开车互撞,结果小事变大,不仅仅两人的车发生不同程度损坏,还导致途经的一辆小车无辜受损。这是日前发生在苏州张家港街头的一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最终两司机都锒铛入狱。
△ 相某的别克车。张家港检察院供图
潘某是名 90 后,江苏灌南人。2017 年 6 月的一天,他驾驶着一辆江淮车和丁某、孟某一起前往张家港市保税区(金港镇)收购木材边角料,行至港西在建大桥南侧辅道时,潘某一不留神驶向了对向车道,险些和正常行驶的别克车发生刮擦。原本这是虚惊一场,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人始料未及。
丁某定睛一看,别克车驾驶员是自己生意上的竞争对手相某,遂和孟某下车理论。见相某在车里骂骂咧咧,两人上前拍打车窗,但相某没有理会。
回到车上,丁某等 3 人正准备离开之际,只听"嘭"的一声,别克突然倒车撞上江淮,致江淮保险杠变形。之后,别克又加速倒车,两车再次撞上,这下江淮的前挡风玻璃被撞碎了,安全气囊也弹开。"竟然连撞了两次,欺人太甚!"丁某等 3 人见状,不禁火冒三丈,立即下车。
此时,别克车已经向前行驶。"绝不能让他逃走。"潘某捡起路边的石子往别克车上砸去。没想到的是,别克车行驶百米后,随即又掉头往回开。"和他拼了。"冲突进一步升级,潘某驾驶江淮车猛踩油门向别克撞去,别克被撞出 1 米远,途经此地的另一辆轿车也无辜受损。紧接着,潘某用石块狠狠地砸向别克车窗,车窗马上被砸碎。
事后,经鉴定,相某此次损毁的财物价值近 1.9 万元,潘某损毁的财物价值约 4 万元。
经张家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相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相某有期徒刑 10 个月。潘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因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
检察官提醒,千万不要开"斗气车",即使发生碰擦等事故,也切莫意气用事,以身试法,以免追悔莫及。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