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30万高利贷给男友 嫁他后却因这笔钱离婚

江苏要闻现代快报2018-09-15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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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倪栋威 记者 严君臣)南通启东男子戴俊已婚,却冒充单身,通过网络认识了女子徐婷婷。两人谈婚论嫁时,徐婷婷意外发现他原来有家室。为了与妻子离婚,戴俊向徐婷婷借款30万补偿妻子。

顺利离婚后,戴俊和徐婷婷结了婚,婚后却因为这30万元争执不休,最终感情破裂又离婚了。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9月12日,启东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戴俊返还徐婷婷30万元。

据介绍,2014年,戴俊和徐婷婷两人通过网络相识,之后以恋人身份相处。但在相处过程中,徐婷婷发现戴俊实际有家室及孩子。戴俊告诉徐婷婷,自己会尽快与妻子离婚。不久后,戴俊告知徐婷婷,自己已向妻子提出离婚,但是妻子不同意,并要求戴俊对其补偿。

2014年11月9日,徐婷婷向他人借了30万元高利贷,于11月10日转给戴俊。2014年11月11日,拿到钱的戴俊与前妻协议离婚,双方并在《离婚协议书》财产分割一项约定:男方一次性补贴女方30万元(已支付完毕),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

2014年11月12日,戴俊和徐婷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婚后两人因这笔30万元的垫付款及生活琐事发生矛盾,最终导致感情破裂。2016年3月29日,两人经启东法院判决离婚。

戴俊在法庭上辩称,自己从未向徐婷婷借款,这笔30万元是徐婷婷为了达到和他结婚的目的才自愿补偿给前妻的。

启东法院审理认为,徐婷婷并非补偿义务主体,与戴俊的前妻杨某之间不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徐婷婷并无法律义务补偿这30万元。最终法院作出前述判决,支持了徐婷婷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柳晓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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