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卖菜老板因为15元 竟把警察招来

江苏要闻扬州广播电视台2018-09-1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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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拿贼要拿赃,意思是凡事都要讲证据,要是既没证据,也没抓到现行,就不好随便污蔑别人。前两天清晨,简大姐去扬州江都路一商贩店里买菜,结果菜是买到了,可却受了一肚子气。

究竟发生了什么?

据了解,简大姐是淮安人,和这家卖菜商贩老桑是老乡,不仅如此,她还经常来买菜照顾老乡的生意。

前两天,简大姐来买菜的时候,老桑正在店门口看邻居下棋。因为是老顾客,老桑就让简大姐自己装菜过磅。可就在简大姐过磅的时候,老桑往店里瞟了一眼,看见简大姐往装钱的塑料桶里捞了一把!这下老桑可气坏了,一口咬定简大姐手里拿的钞票中有15元是店里的。

对此,简大姐解释说,自己当时是为了拿钱桶旁边的塑料袋装菜,并没有拿老桑店里的钱。更何况,钱桶里有五十元、一百元的大额钞票,就算偷,为何只偷了15元?

但是,任凭简大姐怎么解释,老桑就是不相信,一定要简大姐证明手上15元钱的来路才肯罢休。

双方争执不下,老桑随即报了警。见到民警,简大姐哭诉自己真是一肚子委屈,有理都说不清。

由于老桑店里没有安装监控,当时也没有目击者,这15元钱到底是谁的根本没办法说清楚。于是民警就对老桑做了思想工作,凡事都要讲证据,既然没有证据,自然不能说这钱就是简大姐拿的。最终,简大姐拿着菜离开了。

卖菜做生意,老桑既然放心让顾客自己称菜,那就说明已经充分信任了对方,而这一转眼就说别人偷了钱,实在说不过去!如果想避免这样的麻烦再次发生,索性在店里安装个监控,就算真遇到了不守规矩的人,也有据可循。

[责任编辑:沭阳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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