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上午,我市公安、消防、燃气公司三部门联手,对市区几个非法储存运输罐装液化气的地方,进行统一查处。
近期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市区几个地方存在非法储存运输罐装液化气的现象。经过暗访,公安机关发现情况属实。随即,公安、消防、燃气公司联合开展行动,对这些地方进行查处。在海陵区京泰路东唐村一组,民警将正在非法运输罐装液化气的薛某,抓了个现行。
经过现场清点,在薛某的三轮车上、家中,以及旁边的仓库内,共查获罐装液化气瓶111个,有一大半的煤气瓶内,装满了液化气。据了解,这些煤气罐的存放地点附近,全是居民居住地。住在这样的“不定时炸弹”附近,有的居民浑然不觉。
据了解,薛某从去年开始从事液化气代充工作,每天大概帮人代充30瓶罐装液化气,并没有取得相关资质,平时都使用三轮车运送煤气罐。
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物质,存放在居民小区或者居民聚集区危害非常大。
随后,执法人员将这111个煤气罐暂时扣押,薛某也被传唤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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