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死女童案今开审 儿童监护权“裸奔”背后

江苏要闻2013-09-18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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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引发全国关注的江宁饿死女童案将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22岁的乐燕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站在审判席上接受审判。今年6月21日,南京市江宁区两名女童因为无人照料,被发现死在家中。现代快报记者在调查该案时了解到,当地社区、派出所对乐燕一家都曾提供了帮扶,但这仍然没能阻止惨剧的发生。两名女童惨死的背后,暴露了吸毒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社会救助体制缺失等深层问题。

现代快报记者 顾元森 项凤华

案情回顾

社区一直在帮扶

悲剧还是发生了

两名女童饿死家中,一个两岁半,另一个只有一岁。悲剧的事发地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泉水新村。

9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泉水新村所属的泉水社区居委会,该社区一名张姓副书记说,如果记者要了解关于乐燕一家的事,需经过当地街道同意,但街道方面则称不方便接受对于此事的采访。

泉水社区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女童家的情况比较特殊,母亲乐燕是一名吸毒人员,父亲李某则因容留他人吸毒入狱。乐燕一个人带着两个年幼的女儿,生活很困难。社区对她家一直比较关注,每月拿出800元用于帮扶。经警方调查,今年4月底,乐燕离开家,将两个年幼女儿留在家中。6月21日,社区民警王平元上门后,发现两名女童已经死在家中,于是立即报了案。

事发当天,王平元向记者出示了一张救助乐燕的表格。“2013年3月4日,救助200元;2013年3月10日,救助300元;2013年3月16日,救助100元……”上面记录着每次救助乐燕的金额、时间等信息,其中在4月17日的救助信息中,除了救助400元外,还有洗衣机、洗衣粉、尿不湿、面条、色拉油等字样,合计1700元。王平元说,正是考虑到乐燕的实际情况,每月800元的救助费用,他并不是一次性给乐燕,而是每隔一周左右给乐燕一次。有时是他送到乐燕手中,看看孩子,或是了解下孩子的近况,有时是乐燕到社区警务室领取。在案发前两天的6月19日,乐燕还在电话中谎称孩子挺好。不过王平元不放心,6月20日,他拨打乐燕的手机,但对方手机关机。6月21日上门后,王平元发现两名女童早已死在家中。

监护权的尴尬

如果当初能剥夺或转移这位吸毒母亲的监护权,是不是可以避免悲剧?

曾送孩子去孤儿院,但没被接收

案情:事实上,两个女童生前的境况也引起过亲属与邻居们的警觉,今年4月份,乐燕就曾将两个女儿留在家中,一个星期也没有回家。最后是两岁多的大女儿打开门跑出去,邻居们发现后,与社区民警将她们送到医院。但此事发生后,两个女童仍然被乐燕领回了家。

反思:惨剧发生后,不少人在为两个女童感到痛心的同时,也在反思,两个女童的监护权在一名长期吸毒的母亲手中,这暴露了特殊家庭中未成年子女保护的尴尬。也有人提出,当地社区与派出所虽然对女童一家提供了帮助,但工作并不完善。女童的曾祖母丁春秀也曾想过将两个女童送到孤儿院,但因为孩子父母都在,孤儿院按政策没有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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