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一女子以上访相要挟 “维权”过头成敲诈

江苏要闻2013-09-18 15:17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上访维权本是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但赵梅却以上访相要挟,打着维权的幌子,甚至不惜自残手指诈取他人钱财,来达到自己发财致富的目的。殊不知,如此荒谬的维权方式,给自己带来的却是牢狱之灾。9月11日,邳州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戴着“合法维权”帽子的敲诈勒索案,当庭判处赵梅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并对其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找人不成起冲突

自残手指索赔偿

2007年12月,江苏某单位邳州分公司职工赵梅进京上访,称被单位接访的职工撞伤,并以此为由多次上访。回到邳州后,赵梅认为是该单位保卫部部长越生指使司机开车将其撞伤,要求其所在单位给钱治疗、赔偿相关损失、越生赔礼道歉。

2008年8月,赵梅和越生进行交涉,发生语言冲突,后越生在单位找到赵梅,双方发生冲突。随后,赵梅到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当日查体,四肢无畸形,活动良好。

赵梅回家越发觉得不甘心,专门咨询专业医生如何把手伤变成轻伤。在获取相关知识后,赵梅回到家中伙同丈夫对其左手拇指进行自残。2008年9月13日,赵梅转院治疗,在医院做了左手指肌腱修复手术,医生叮嘱她注意拇指屈伸。为了达到索取“赔偿”的目的,赵梅拆掉左手石膏,并让其丈夫买来两块白铁皮夹住自己左手指,故意不锻炼屈伸使功能无法恢复,经鉴定为轻伤。

2008年11月27日,在地方派出所主持调解下,越生所在单位给予赵梅手术医疗费用35000元,当事方均在在协议上签字。

不满赔款起恶意

频繁闹事再索赔

2008年12月中旬,在赵梅的要求下,经法医二次鉴定,赵梅左手指末骨折致功能障碍属轻伤。虽已拿走越生所在单位赔偿的35000元,赵梅仍是觉得“给钱给得不到位”,于是,她多次找到公安局,要求公安机关对越生采取拘留措施。

2008年底,公安局立案侦查。2009年3月17日,经派出所调解,越生与赵梅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由越生赔偿赵梅78000元,赵梅自愿放弃追究因双方纠纷一事越生所应承担的所有刑事、民事等方面的责任及各项赔偿。

赵梅反复要求认定上访期间的工伤,除多次越级上访外,还任由其父母到越生单位辱骂、滋事相威胁。2009年9月21日,该单位与赵梅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基于对职工的爱护与人道主义已给予赵梅双腿膝关节镜手术医疗费用35000元。因近期赵梅伤情再次复发提出进行继续治疗的要求,同意再次给予赵梅一次性治疗费35000元作为终结。2009年10月12日,赵梅获得35000元的“赔偿金”。后赵梅又反复到该单位吵闹滋事,于2011年1月26日再次从该单位获得人民币38000元。

网购内衣无影踪

扣人手机又索钱

2012年3月23日,赵梅让其侄女帮其在网上购置一套塑身内衣,网购价600多元。3月28日,内衣包裹经某快递公司快递员张欢送到赵梅居住的公寓。在快递员张欢和赵梅沟通后,经赵梅同意把内衣包裹放在其公寓的门卫处,但门卫没有在单据上签名,李某自己代替赵梅签名。次日,赵梅到物业门卫室找包裹,发现包裹丢了,先是找物业索赔未果,后就找到该快递公司的邳州分公司经理祁伟,要求索赔2000元。

后齐经理到赵梅公寓和物业协商想共同赔偿,但是物业不同意。其间,赵梅将祁伟一部手机拿走。祁伟被迫将2000元赔偿款交给物业转交给赵梅,赵梅收到2000元后仍扣留祁伟手机不还。

2012年4月6日。赵梅再次让侄女在网上买了一套塑形内衣。在此期间,其频繁联系祁伟并对其恐吓,要求“赔偿”。2012年4月26日,赵梅带着母亲到祁伟的公司,以祁伟公司上次丢失其内衣耽误其使用,又购买衣服多花钱为由,让祁伟再次赔偿其4000元损失,并加“罚”祁伟2000元。祁伟拒绝了她的无理要求,于是,赵梅让其母亲在公司谩骂,并给该公司总公司打电话投诉,要挟让祁伟不能经营,后祁伟付给赵梅4000元,赵梅才带母亲离开。

法院审理认为,赵梅以非法占用为目的,采用要挟或威胁的方法,多次强行索要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遂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admin]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