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7日晚,南通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在辖区内人民中路太平路口东侧路段开展酒驾整治统一行动,至20时3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检查路段东侧桥面停放一辆白色轿车,一女子从驾驶室下车问路后上车准备驶离。执勤民警从女驾驶人表情中发现疑点,要求其停车接受检查。此时,女驾驶人迅速向后倒车,越过机非隔离花圃,冲进非机动车道。执勤民警按预案迅速处置,成功控制驾驶人。经检查,车内除女驾驶人梁某外,还有尹某、瞿某两名男子乘客,女驾驶人梁某涉嫌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
乘客理应协助调查,确指示他人顶包
然而,交警为进一步查明案件具体情况,于9月19日上午通知同车的尹某到大队协助调查梁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一案。19日下午,一杨姓男子来到大队,自称是当时在车内的两名男子之一的尹某,前来协助调查。在询问中,杨某对当日案情细节无法说清。经当日执勤民警辨认,并调阅执法记录仪,杨某承认尹某让其顶包前来协助调查的事实。迫于压力,尹某于当晚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
个中有因,终露两条马尾
尹某为什么要让人顶包,为什么不愿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引起了办案民警注意,遂对尹某以及涉案白色轿车的来源、行车轨迹等进行调查。经查,该白色轿车为瞿某从一租赁公司租赁车辆供梁某驾驶,瞿某涉嫌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尹某因2014年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系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但尹某在9月17日当日,也是在女驾驶人梁某涉嫌无证醉酒驾驶白色轿车之前,曾驾驶涉案白色轿车出行,涉嫌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驾驶非营运汽车。
目前,相关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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