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受理地点:金坛检察院
严禁在食品中使用含铝添加剂是我国2014年出台的规定,每个点心店老板在开店前拿到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须知”中也有写明,但依旧有“黑心”商家为了销量和利润,将消费者的安危置之不顾。近日,金坛9家早餐店的“黑心”老板,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移送至金坛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5月,金坛区市场监管局与金坛警方开展“含铝泡打粉”联合专案行动,查获9家早餐店在包子、馒头等面食中添加了含铝的香甜泡打粉。费某和妻子袁某,2013年起就在金坛区指前镇经营一家小吃店,主要卖包子、馒头、油条等早点。据两人交代,自开业以来,店内销售的早点中一直使用含铝的“香甜泡打粉”。“期间也有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发过违法告知书,说明过这种泡打粉不能用,但是考虑店里还有几包没有用完,舍不得扔,准备用完就不用了。”费某说。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两人销售含铝肉包,并在其店中查扣了86袋含铝泡打粉。经检测,抽样的肉包中铝的残留量为1132.70mg/kg,已超出食品安全国家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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