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人顾阿姨2013年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拆迁安置房,按照双方约定,五年后,也就是今年,可以办理房产证。可顾阿姨说就在她忙着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房子却让人霸占了!这是怎么回事?
在真州镇五一花园,新闻女生舒玲见到了顾阿姨。她指着紧闭的大门说,这里就是她的房子,本打算作为儿子结婚的婚房,但现在她连门都进不去!因为门锁被卖房子给她的陈女士换掉了!
说着,顾阿姨拿出了一张购房协议告诉舒玲,2013年,她支付了房东陈女士53万的房款,按照协议约定,等到房产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5万元尾款。今年四月,顾阿姨找到陈女士商议房产过户的事情,谁知对方一拖再拖。直到7月24日,顾阿姨晚上回家时突然发现,门打不开了。
顾阿姨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家里门、床和洁具都有,但是没有装空调,盛夏炎热,顾阿姨便住回了老家。发现门锁被换了,顾阿姨随即报了警,并找到了陈女士。万万没想到,陈女士竟当着警察的面说,房子想卖就卖,不想卖就不卖了!
没过几天,顾阿姨就收到了一笔53万元的银行转账。这让顾阿姨又气又急,可是也没办法把钱再打回去。
现在对方已经在里面开始装修,顾阿姨更是着急。随后,舒玲想办法找到了原房主陈女士的丈夫,对方表示,这个房子一是没有办理过户,二是已经退还购房款,所以他们是不可能再把房子交给顾阿姨了。目前他们已经起诉,一切结果等法院判决。
对方态度坚决,那么,顾阿姨该怎么办呢?律师表示,顾阿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做好财产保全措施,避免对方在诉讼过程中处置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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