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苏州网讯 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世间最痛苦的错过。然而,若是子不养,最后逼得自家亲妹妹出头,帮忙照顾哥哥终老?这绝对是世间最为人所不齿的不孝了。近日,姑苏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为子女不照顾老人,从而引发的遗产纠纷案!
这起案件的被告是一对老夫妻,原告是老夫妻的侄女。
原告声称,自己的父亲先后于2012年9月、2015年3月两次与他的妹妹、妹夫签订遗赠扶持养协议,约定自愿将其名下的某套房屋在其百年后赠与他们。
去年11月,父亲去世,房子以总价2万元的白菜价,出售给了妹妹、妹夫。
已故老人的女儿说,父亲曾患有抑郁症、2013年曾患脑梗、脑萎缩,他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出售涉案房屋,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要求撤销父亲与其妹妹、妹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主张由其继承涉案房屋不动产权利。
这件事奇怪就奇怪在,原告的父亲,为什么要把房子赠予给自己的妹妹、妹夫呢?明明自己有女儿,按道理女儿有继承权,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原来,12年前,因为哥哥生病没人照顾,被告徐阿婆就和老伴就一起从南昌来到苏州,全心全意照顾哥哥。
两人的细致照顾,已故老人徐老伯看在了眼里,于是在2012年9月、2015年3月两次与照顾其日常起居的妹妹徐阿婆、妹夫钱老伯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为答谢妹妹、妹夫多年来的照料及今后为其养老送终,自愿将其名下的某套房屋在其百年后赠与妹妹、妹夫。
去年,徐老伯因病去世,而在去世前,徐老伯的一处房产已经过户到了他的妹妹、妹夫名下。
就是这样的一个子不养的女儿,导致了老人愤而将自己的房子转赠给了亲妹妹和妹夫。
谁料得,老人百年后,女儿反过来把自己的姑姑和姑父告上了法庭,想把房子给要回来。
殊不知,法院不仅讲法律,更讲人情!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将房子判给了被告夫妻二人!【苏州广电全媒体记者徐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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