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姜飞 记者 陶维洲)小车正常行驶,突然一名儿童骑着单车横穿马路。小车司机紧急刹车,但还是碰到了孩子。幸运的是,孩子没事。南京江宁交警接到报警后,最终判定孩子父母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这是为啥?
事故发生在江宁东麒路一物流市场内,小车的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故经过。当时小车在正常行驶,突然一名儿童骑着单车横穿至道路中央。小车司机急忙刹车,骑单车儿童撞到小车引擎盖后,摔倒在车底盘下面。
“我吓得腿发抖。”小车驾驶员回忆起当时情形说,“我以为孩子肯定没命了,没想到我下车后,小孩自己从车下爬了起来,旁边也没有大人,我赶紧拨打110报警。”经江宁交警大队东山中队调查,骑单车儿童8岁,父母均来自安徽阜阳,因为在物流市场做生意较忙,平时放任孩子在物流园区内骑单车自己玩耍,幸好该儿童仅仅是轻微伤,并无大碍。
交警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这一事故的发生,是涉事孩童父母监护不当,放任孩子骑车横穿马路造成的。交警对儿童的父母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判定他们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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