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块玻璃 扬州街头少年拔刀相向导致“血案”

江苏要闻扬州广播电视台2017-11-20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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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约架导致血案发生

事发当晚十点多,民警接报说文昌百汇有人打架,便立刻赶到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小伙躺在地上,旁边有滩血迹。另外,还有一男子在场。汶河派出所民警荀宇说,当时受伤男子伤势比较严重,流了很多血且出现头晕、眼睛看不清等症状。

很快,受伤小伙被送到苏北医院救治。随后,民警对在场男子进行了初步讯问。据警方调查,现场这名男子姓张,绰号“峰哥”,三十三岁,是扬州城区一家奶茶店的老板。他告诉民警,受伤小伙姓王,事前与自己在这里约架,双方因为发生冲突就打起来了。伤者王某,今年才刚刚十七岁,是扬州市区某中学的学生。

警方调查发现,事发当晚,嫌疑人张某召集了9人到场,动手的有三个。其中一个小青年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捅伤王某。之后,发现大事不妙,一行人慌忙逃窜。警方根据线索,将绰号叫“胖子”、“小鬼”的几名主要嫌疑人抓捕归案。

到案后,民警惊讶地发现,涉案人员除张某之外,都只有十七岁。张某交代,他与伤者王某原本是朋友,认识有一年多,平时关系处得还不错,王某还经常在张某家奶茶店消费。

而主犯“胖子”、“小鬼”俩人也是张某的朋友,其中,“胖子”读了一年技校就辍学了。“胖子”告诉民警,和张某就是有一次玩的时候认识的,后来关系比较好,张某还给他介绍了一份工作。另一名主犯“小鬼”说,他当时觉得张某人还不错,有时候没饭吃了,就去张某奶茶店蹭点吃,张某都不收钱。

一块玻璃引起的纷争

其实说起来,双方原本还是朋友,怎么就成了仇人呢?这还得从今年夏天的一件小事说起。张某说,当时王某与同学发火,一脚把他店里的玻璃踹碎了。踹碎玻璃这事让张某觉得没面子,王某则觉得低头认错丢份儿。俩人就对掐起来,一气之下,相约在五台山大桥附近打架。张某带着“胖子”等人赴约。

到场后,经人调解,双方休战。“胖子”说,在现场,他和王某互相不对眼,结下了梁子,之后,王某时常在网上挑衅他。11月8号那天,王某又出言不逊,说“胖子”是垃圾,还一直嘲讽“胖子”。两人因此杠上了,决定找个时间地点约架。

后来“胖子”收到聊天信息时正巧在奶茶店,他把信息给张某等人一看,立马炸了窝,个个叫嚣着要教训下王某。就这样,张某就让“胖子”召集人手找王某算账。随后,就发生了这场血案。

当晚,“胖子”叫上人,和“小鬼”的一帮人相约聚集起来,他们不仅带了甩棍,“小鬼”还从奶茶店拿了把小刀。晚上十点多,一伙人在文昌百汇入口处找到了王某。王某看见张某也在现场,上来就踹了张某电动车一脚,还满口脏话。这下顿时点燃了众人的火气,“胖子”、“小鬼”等人立刻冲了上去。“小鬼”当时就脑子一热,就拿着从奶茶店带出来的小刀去戳王某。

所有涉案人员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一块玻璃到几句谩骂,最后酿成了一起血案。目前,王某已无大碍,张某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这些涉案的未成年人大多游手好闲,对法律较为麻木。民警说,这群未成年人自认为他们还未满18周岁,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平时一帮人在一起玩,就感觉大家都是兄弟,有什么事情都会为他们出头,但是完全没有考虑到后果。

事后,主犯之一“小鬼”在看守所见到父亲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小鬼”的爸爸对他说,希望他能够好好改造、好好反省,现在才十几岁,以后日子还很长,而他们马上老了,还需要他来照顾。听完爸爸的这一席话,“小鬼”知道自己错了,并表示出去后肯定重新做人。

专家提醒

法律专家介绍,我国法律对未成年犯罪有一定保留,但不等于豁免。国家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未成年人涉足犯罪还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很多未成年人的父母,明知自己的小孩混迹于容易犯罪的边缘地带,仍然加以放任,无论对自己或是对小孩都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争强斗狠,闹到动手动刀子的地步,只能说这伙人的脑子里差根法律的弦。他们落到这步田地有自身原因,家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责任编辑:妖猫妖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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