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养老金4月到账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0
穿越到手机

微信扫一扫 分享更精彩

举报与纠错 打印本文
  全省45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关心的养老金上调方案终于出炉。昨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1月1日起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预计退休人员4月份即可领到新增基本养老金,届时1—3月份新增养老金部分一并补发。   与往年一样,今年养老金上调仍然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是指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生活费)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   今年我省加大了养老金水平较低人员的增发力度,允许那些按10%标准增加后养老金仍较低地区,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结合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等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0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19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180元的范围内,确定具体调整标准。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者可比照此标准执行。   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者,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30元和40元。   适当增发的对象为: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33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分出来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小业主),每人每月增发5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退休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据介绍,目前我省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622元/月。调整后,目前苏北养老金低于1800元/月、苏中低于1900/月、苏南低于2000元/月的退休人员此次增发的养老金将高于10%。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都可享受此次增发养老金。
[责任编辑:admin]

读完这篇文章后写点感想吧 你还可以 收藏 留以后再看

热门推荐

关于沭阳网 | 本网动态 | 联系方式 | 投稿荐稿 | 免责声明 | 广告投放 | 微信平台 | 意见反馈 | 删帖须知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手机站
Copyright © 2007-2018 05273.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苏ICP备17024489号-1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