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季口岸ECFA税收优惠超去年总额

江苏要闻2012-11-27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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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一季度,我省口岸共有1496票货物、包括217种具体商品自ECFA项下受惠进口,总货值达3.27亿美元,列全国第二位,占全国受惠总值近两成,享受税款优惠1.36亿元人民币,已超过2011年1.3亿元的税收优惠。      据悉,《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降税。今年一季度,我省口岸ECFA前五类进口商品为有机化学品、矿物产品、初级形状塑料、机械产品、车辆及零附件,受惠值共计2.88亿美元,占总值近九成。与2011年同期相比,五类商品受惠值均大幅增长,增幅一般在90%-150%左右,车辆及零附件受惠值同比增长7倍多。      ECFA是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于2010年6月29日在重庆签订的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按照协议项下早期收获计划安排,ECFA原产地证书于2011年1月1日开始签发,其中涉及的台湾方面早期收获产品将分3个阶段依次降至零关税,而今年1月1日起进入第二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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